楼市调控再加码 沈阳全市限购
8月6日,沈阳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将沈阳的限购范围从以前的个别区域扩大到全市范围(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与此同时,沈阳将增加住房用地和商品住房供应量,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加大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力度。
楼市调控再加码 沈阳全市限购
2018-08-08 浏览:110